团委
团苏农林院委 [2018] 9号
关于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校区)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高校共青团实践育人模式改革优化,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深入基层一线为人民、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社会实践中,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等实际情况,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乡村振兴青年作为
二、参与人员
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生
三、活动形式
1.由学校团委统一组队。
2.各二级学院团委结合各自实际,以小分队形式,参与其中。
3.各二级学院团委自行开展。
4.鼓励学校其他部门组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
四、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重点,“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组织和引领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坚定“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理想信念,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不懈奋斗。
五、组织流程
1.组建团队
鼓励跨校区、跨院系、跨年级组队,也可由学生会、社团、班级、党支部、团支部或宿舍等为单位组队。确定为校级及以上团队成员,校团委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自行开展的社会实践小分队,保险费用请各二级学院团委自行解决。
2.确定项目和地点
各实践团队根据参考《关于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实践项目。为确保活动稳定有序的开展,自行开展的社会实践小分队务必取得实践地的接收证明(原件或传真件,模版参见附件)。
3.确定指导教师
各实践队指导教师可以为任课老师、二级学院团委书记和其他团学工作者;指导教师必须对所负责活动充满热情,主动与学生一同参加实践活动或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并在前期立项和后期总结中给予充分指导。本年度暑期社会实践的评比表彰中,指导老师的参与度将作为重要评分标准。
4.申报立项
各团队于6月23日前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上交所在二级学院团委,6月24日之前由二级学院团委审议和汇总后统一交学院团委(联系人:陈苏宁)。学院团委审核通过后备案立项。
5.社会实践
在出征仪式后,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按照计划到实践地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暑期社会实践时间为7月初至8月底。
6.评比及展示
对全校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的实践成果进行评比与展示,评出社会实践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进行校级表彰。同时,对于活动中优秀的团队项目和个人将被推荐至市级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选中。
7.宣传要求
各二级学院团委和各实践队须在社会实践开展期间积极关注我校暑期社会实践动态(学校团委微信),及时报送实践进度、实践感言、照片、视频等资料以及社会实践微感悟至793267827@qq.com,增强活动影响力。同时鼓励各指导单位和各实践队通过校园新闻网、微博、人人网、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实时动态。
8.活动经费
确定为校级团队的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原则上总资金不超过2000元。校级以上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根据实情报销。
六、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做好动员。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通过班主任会议、微博等形式在全体同学中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了解国情,认识社会,展现才华,实现自我一次契机,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
2.精心设计,注重实效,确保安全。要根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专业特色,设计好本单位活动主题和形式,对服务地区、内容、方式等做出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要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
3.扩大影响,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做好活动过程中的宣传工作,积极建立社会实践基地。活动后要认真总结,积极申报,及时组织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交流,扩大实践活动的受益面,增强实践教育效果。
附件:
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
2.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须知
3.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实践地接收证明
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5.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要求
共青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Ο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共青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