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我院团委被评为“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单位

12月15日,团省委第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在宁召开,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国生出席大会并讲话。会上,我院团委被授予 “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荣誉称号。此次标兵单位是在全省的第六批、第七批、第八批近1000个“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中择优评选,全省共评选出10家标兵单位。
   学院团委自被团省委确定为 “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以来,团结协作,务实创优,带领团员青年,不断开创共青团工作新局面。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团委将再接再厉,围绕学院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热烈祝贺我院团委被评为“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单位

热烈祝贺我院团委被评为“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单位

热烈祝贺我院团委被评为“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单位

热烈祝贺我院团委被评为“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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